五院
含义解释
唐称御史大夫、御史中丞、侍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监察御史五官之署为五院。后代沿用其称。
唐朝的五院官员各司其职,共同保障了朝政的清明。
古文寓意:
民国时指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试、监察五院。
学者在研究民国政治制度时,对五院的构成和职能进行了深入探讨。
古文寓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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