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留

奏留是什么意思的图片

网友科普

奏留,清代官制名,指官员通过考核后经奏请留任部院实职的制度。其适用对象包括新进士分部行走三年期满者、散馆后分部的庶吉士、拔贡经六年分部且三年额外主事期满者,以及满洲西北两路将军大臣处差满分部官员、吏兵两部掌稿笔帖式议叙合格者。相关人员经所属堂官考核称职后,可奏请留部专补,由吏部复核后引见皇帝补授司员实职。该制度在清末责任内阁设立时有所调整,规定奏留官员需经三个月试用期,由内阁总理大臣具奏留阁,并遵循“酌留旧员十分之二”的留任比例。留任官员按原官职差治事,分特简、简任、奏任、委任四类,中下级官员通过奏任方式补缺。

问AI百科

百科AI智能,探索更多与"奏留"相关的知识

随便看看

猜你喜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