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判
网友科普
州判为中国清代文官官职名,属清代知州的佐官,位阶约为从七品。该官职主要职能为辅助州级主官处理政务,在直隶州中相当于同知,在散州则分管粮务、水利等事务。台湾台东直隶州、阶州等地区均设有州判编制,其中台东直隶州州判属知州重要佐官,阶州州判还拥有司法初审、治安维护及部分税收权。1912年清朝灭亡后,该官职随之废除。州判始设于清代,雍正七年(1729年)设阶州州判,乾隆元年(1736年)移驻白马关形成准县级政区。其职权随时代扩展:乾隆二十二年(1757年)获准处理民事细故案件,光绪二十年(1894年)新增罂粟地税征管权。选拔途径依类型而异,直隶州判多由恩贡、拔贡选任,散州判可从汉军外郎等基层官吏晋升。...
问AI百科
百科AI智能,探索更多与"州判"相关的知识